省职工保障互助会联合省职工发展基金会:设专项基金慰问帮扶新业态劳动者

2024-12-24 来源:南方工报 记者: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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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和广东省职工发展基金会联合发布《关于成立广东省职工发展基金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慰问帮扶专项基金”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进一步体现工会和职工互助保障组织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的关心关爱,省职工保障互助会自2024年11月27日起在省职工发展基金会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慰问帮扶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行慰问帮扶。

  公告明确,专项基金慰问帮扶对象为已参加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之一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包括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及其直系亲属。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慰问帮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或直系亲属因病住院治疗,医疗自费金额较高,导致家庭出现经济困难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因意外身故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见义勇为行为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其他经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认定符合慰问帮扶条件的。

  根据公告,专项基金慰问帮扶标准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本人住院医疗自费3000元至5000元的,慰问金额1000元;住院医疗自费5000元至1万元的,慰问金额2000元;住院医疗自费1万元及以上,慰问金额3000元。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直系亲属住院医疗自费5000元至1万元的,慰问金额1000元;住院医疗自费1万元至1.5万元的,慰问金额2000元;住院医疗自费1.5万元及以上,慰问金额3000元。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因意外身故的,一次性发放慰问金1万元。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经有关部门认定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一次性发放慰问金8000元。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其他经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认定符合慰问条件的,视情况发放慰问金,最高不超3000元。需要注意的是,每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慰问帮扶原则上以一次为限。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由本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省职工发展基金会官网(www.gd-wdf.org.cn),或者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官网(www.gdhzh.org.cn),以及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各代办处等渠道申报。申请人需向省职工发展基金会提交以下材料:《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慰问帮扶专项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签名并按指模);申请住院慰问帮扶的,须提供医疗费用相关资料,包括: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收据和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单复印件等;与申请人身份证姓名相符的银行卡复印件和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其他相关情况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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